
6月7日上午,西安公安灞桥分局红旗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称,灞桥区三殿小学操场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随后,民警立即联系三殿小学教师,将在学校操场中的猫头鹰成功救下并及时带回派出所。经观察,发现其腿部有受伤,精神状况良好,民警立即联系了灞桥区野生动物保护站,并帮助其送往救助中心。
6月10日,灞桥分局红旗派出所接群众报称辖区高桥水库旁发现一条类似娃娃鱼的动物,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经查看,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大鲵(又称娃娃鱼),民警立即联系灞桥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最终经工作人员检查无碍,将该大鲵放生。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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