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称自己一直在河南工作,因此孩子的学籍在河南,但孩子的户口一直在西安市长安区,不知道孩子能否能转回长安区上高三参加明年的高考?
针对该问题,西安市长安区教育部门表示,若读者反映情况属实,依据陕西省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联合发布的陕招办[2019]24号《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中之规定,考生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须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如需报考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应于陕西省规定的报考时限内持就读省份相关机构开具的不符合就读省份报考条件证明与上述材料即可返回陕西省报名,同时建议该市民及时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内容,了解有关信息。
华商报记者 杨平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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