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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TA!“以购代捐”经开区精准扶贫更有温度

经开区 经开区 2020-06-15 14:37:53
[摘要]消费扶贫是精准脱贫、保障贫困群众长效增收的有效举措,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拉动消费扶贫,经开区于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助力贫困户稳定增收、稳定脱贫。

  消费扶贫是精准脱贫、保障贫困群众长效增收的有效举措,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拉动消费扶贫,经开区于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助力贫困户稳定增收、稳定脱贫。

  实施方案以在蓝田县和镇巴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支持对象,协同促进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农产品销售,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管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构建“产销精准对接、农企互利共赢”的消费扶贫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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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推广。在经开区政务网、《经开区报道》和直属国有公司举办的网站和报纸上开辟消费扶贫信息专栏,向社会各界宣传消费扶贫的重要意义,发布蓝田县和镇巴县相关扶贫农副产品供应信息、旅游资源信息,推介消费扶贫平台、优质扶贫产品和旅游景点。

  2.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采购。鼓励引导管委会机关食堂、区内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医院食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蓝田县和镇巴县的扶贫农副产品,并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长期定向采购合同。

  3.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采购。鼓励引导管委会、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所属工会在开展活动和发放员工福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蓝田县和镇巴县的扶贫农副产品。原则上各工会全年采购金额不得低于年度工会经费支出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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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电商平台、商业综合体、商超采购。引导、鼓励区内电商平台(黄马甲)、商业综合体、商超在经营场所范围内设置蓝田县、镇巴县消费扶贫农副产品宣传销售点,并积极利用互联网工具推广和销售扶贫农副产品,以此作为消费扶贫示范和传播的阵地,贯通线上线下,助推贫困村贫困户农副产品销售。

  5.开展帮扶单位助销活动。各牵头部门和帮扶单位(包括负责联系的国有公司工会、非公党建和学校)驻村联户干部等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鼓励帮扶单位、联户干部带头消费结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农副产品,为帮扶对象产品代言,开展熟人销售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

  6.开展旅游扶贫活动。以旅游为抓手,促进和带动扶贫农副产品销售以及旅游服务业的发展。发布旅游扶贫倡议书,鼓励管委会机关、各基层工会、社会力量和群众组织赴蓝田县、镇巴县旅游。管委会机关和基层工会在开展各类活动时,可优先在蓝田县和镇巴县选择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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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组织活动引领。以开展活动引领和扩大消费扶贫的影响力,提高消费扶贫社会关注度,加深民众对于消费扶贫的印象,促进消费扶贫理念在群众中的培养和传播,进而提高消费扶贫的力度和广度。在国家扶贫日、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以工会采购和食堂采购为主的消费扶贫集中采购行动;每年召开一次消费扶贫产销对接会,交流信息、招商揽客,促进供需双方的交易和沟通。

  8.搭建消费扶贫购销服务平台。设立“消费扶贫购销衔接服务”微信工作群组,由蓝田县、镇巴县指定的消费扶贫工作人员、各贫困村负责消费扶贫的代表、帮扶单位消费扶贫代表、农副产品经营户(含旅游景点、农家乐)等方面人员组成,及时发布、了解消费扶贫的有关供需信息(包括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等线上平台发布)。

  9.探索在社区开展消费扶贫爱心售卖试点。在区内遴选一批适合的住宅小区,设立消费扶贫爱心售卖点,利用社区环节少、受众广、传播快、影响大的优势,拉动扶贫农副产品消费,形成消费扶贫示范效应,促进和培养广大群众消费扶贫习惯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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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扶贫是精准脱贫、保障贫困群众长效增收的有效举措,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管委会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并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采取灵活多样的消费扶贫形式,推动消费扶贫落地见效,真正实现贫困群众持续增收。


来源:经开区

编辑:张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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