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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法院就高某某等37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召开庭前会议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0-06-25 16:09:31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宁军 卢璐 董强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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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召开了被告人高某某等37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的庭前会议。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该案审判长张琳明及合议庭成员主持了会议,5名公诉人、近50名辩护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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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碑林法院院长张琳明主持会议

  公诉机关指控该案37名被告人分别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虚开发票罪、诈骗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骗取贷款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介绍贿赂罪等16种罪名、共计实施犯罪事实29起、违法事实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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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律师发表意见

  该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关注度高,也是该院受理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为确保庭审高质高效进行、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碑林法院刑庭依法召开了此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是否公开审理、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调取新证据等程序性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了庭审示证、质证等程序性事项进行的方式和排序,并向控辩双方就案件定性、认罪认罚等相关问题征集了意见。当日的庭前会议持续4个多小时,鉴于案情复杂、需要解决的程序性事项较多,该案的庭前会议将视情况再次进行。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卢璐 董强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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