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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摊位买卖汉江野生鱼 检察机关会同多部门“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0-07-01 10:05:01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宁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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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联络员积极履职,发现县城内存在禁渔期贩卖野生汉江鱼的情况,检察干警在对县城各农贸市场、流动摊贩进行实地调查时,发现在县栲胶厂、县粮站巷内出现多家买卖汉江野生鱼的摊位,种类包括野生鲫鱼、鲢鱼、红尾巴鱼、鲤鱼等,大小不一,品种较多,最小的鱼仅十多公分长。

当下石泉县正值禁渔期尾声,野生鱼的捕捞贩卖对县域内渔业资源及汉江流域生物多样性造成了破坏,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及时向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对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违法捕鱼、销售渔获物等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加大了对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查处力度,依法对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摊贩进行处理。同时,县检察院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通过联席会议,各部门联合发力,农业农村局加大河面夜间巡查频次,市场监管局加强各菜市场监管,对非法捕捞、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互通案件线索信息,合力打击各种违规捕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戴杨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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