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结束集中登记挂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按照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限的通告》,全省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将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现就结束集中登记挂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除宝鸡、成阳、渭南市)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
二、宝鸡、成阳、渭南三市因超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集中登记挂牌期限,具体事项由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外发布通告。
三、陕西省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的自助办理功能,继续开通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各地尚未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用户可以进行自助办理
四、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受集中登记挂牌期结東的影响,可以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和有关社会代办机构正常办理登记挂牌业务。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