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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娃上学动起歪脑筋 西安两家父母因伪造身份证件被罚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谢涛 2020-07-02 17:56:10
[摘要]按照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学区划分”报名入学,能让孩子上学是每位家长的期盼。

  按照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学区划分”报名入学,能让孩子上学是每位家长的期盼。可为了能让孩子上自己心目中的“好学校”,两位学生家长却动起歪脑筋。

  6月28日下午,西安公安阎良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民警在某学校入学报名点安保执勤时,发现一名学生家长使用假身份证和户口本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经民警调查,该学生父亲韦某(阎良区人)供述:今年4月份,为了给孩子上学,花15000元找到贾某(男,陕西省绥德县人),贾某答应为其孩子办理上学事宜。

  经过对贾某调查,贾某对其通过路边办假证电话给韦某和其妻子办理假身份证和户口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办假证花费1500元,自己获利13500元,假证是邮寄过来的。目前,贾某已被刑事拘留、韦某受到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无独有偶,6月29日下午,公安阎良分局胜利路派出所副所长李会鹏带领社区民警,协同某学校进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资料审核中,发现一学生户籍资料存在异常,立即安排户籍民警进一步仔细核查、认真比对确认其母亲、父亲身份证,三人户口本均为假证,立即安排办案民警将资料提供者学生母亲邹某(女,阎良区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邹某对2020年6月先后共花费1000元,两次通过野广告联系不同的制售假证人员制造2本假户口本、2个假身份证,用于小学报名资格审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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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某交代第一次办的户口本问题明显自行撕毁,第二次她重新寻找了另一个制假证者,要求制作一个假户口本并加急当天出证,约定费用400元,先付100元定金。当天晚上,制假者让邹某到西安市某区一个地址取证,并让转剩余的钱,邹某转了300元给对方,按对方发的地址取到户口本。现已将邹某刑事拘留。共收缴假户口本1本,假身份证2个,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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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请严格遵法守法,自觉遵守孩子入学相关规定,诚信入学,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华商报记者 谢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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