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西安一辅警为卖淫团伙提供消息 按卖淫次数日结提成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7-13 11:03:09
[摘要]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西安一起派出所辅警为组织卖淫者提供公安治安检查消息并按卖淫次数每日收取提成的协助组织卖淫案。

  1993年出生的张某,初中文化程度,原系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某派出所辅警。2019年6月21日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刑事拘留,7月18日经莲湖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执行。

  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某某在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某派出所从事辅警工作。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赵某某(已上网追逃)先后在莲湖区**小区、**小区内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二人认识后约定张某某为赵某某提供公安治安检查消息,赵某某按卖淫次数每日给张某某微信转账提成。经查,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1月18日,赵某某给张某某微信转账合计为人民币49201元。2019年6月20日,张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其供述所得赃款已用于个人消费。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辅警期间,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协助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华商报记者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西安辅警 卖淫 提成

上一篇:预测长江洪峰最早14日凌晨过武汉 防汛形势异常严峻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