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市民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彬州市天源豪庭商品房延期三年终于在业主十余次督促之下于近期开始交房,但业主根据开发商6月9日的交房通知去收房时,发现建筑并未竣工,无五方验收报告,开发商使用《内部验收记录》冒充验收报告。
7月5日,华商报向彬州市人民政府发函咨询后,7月14日,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函表示,天源豪庭项目位于泾河新区,由陕西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初验。
经查,项目开发企业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因购房时间不一,约定的交房时间也不等,分别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3月31日、2019年5月1日,造成延期交房的主要原因是因房屋销售不畅,建设资金短缺,工程进度缓慢。
6月1日,在彬州市质安站的监督下,天源豪庭开发企业组织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对该项目五层以上住宅部分进行了初验。初验过程中,彬州市质安站指出了存在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彬州市住建局已责成开发企业抓紧一至四层商业部分裙楼施工,待工程整体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彬州市住建局申请竣工备案,同时向业主发放两书一表等资料。
针对业主投诉,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陕西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交房,并将依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对该开发公司进行处理。
关于延期交房事宜,按照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和业主协商解决,尽快履行延期交房应承担的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若协商不一致,业主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华商报记者 马群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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