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按照榆林市交警支队的紧急安排部署,全警出动,从2020年7月10日至8月9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市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律一宽”进行查处,即不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一律拘留;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包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行行驶、闯灯越线、超员等交通违法一律处罚或查扣;各种车辆(包含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放一律处罚或拖移。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在短时间主动购买或提供头盔的驾驶人,可进行安全教育从宽处理,予以放行。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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