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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女子被公司保安多次骚扰!监控拍下全过程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时间:2020-08-05 08:34:31 编辑:唐港 作者:赵越、丁宁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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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

  尤其是女性朋友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

  都得多留心,注意安全。

  这不,陕西王女士就上班期间

  碰到了

  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

  而这一幕被监控全部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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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我是真没想到,没想到是这样子的,真是太欺负女人了,大白天有这样子的行为, 当时把我气得喘不过气了。”

  视频中的场景发生在陕西国润城小区东区的监控室内,1月12日下午2点半左右,王女士(化名)独自一人在监控室内值班,突然一名姓党的保安闯进来,对王女士强抱、强吻、乱摸,可是吓坏了王女士。

  通过视频可以看到,男子刚走进监控室,王女士就非常警觉地离开座位,赶快拿起橡胶棍, 她说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此前自己就被这名保安多次骚扰侵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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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化名):“之前发生了三四次,有摸胸、摸下体的行为,说给我买什么好吃的,请我吃饭,意思想跟我耍什么男女朋友关系,我都根本没理过他,我感觉那人就是有问题。”

  王女士说自己早已成家,孩子都上班了,这名保安大约五六十岁,也有家庭,此前在上夜班时就经常对她动手动脚,她都尽量躲开,没敢声张。

  王女士(化名):“觉得恶心,没想到,开始我觉得这个事情给别人说有点丢人,女人要面子,我就想着能忍就忍了,也没说啥,我就尽量把门锁上,以后不要跟他有直接的冲突、见面。

  没想到一再忍耐,竟助长了对方的嚣张气焰,光天化日就在上班场所公然猥亵,王女士考虑再三,向部门领导反映了情况,但并没有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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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化名):“因为我当时在职,我害怕说了后我干不成,工作就继续干不了了,所以我就忍气吞声,也就没有再吭气,这件事就没有再发展下去。”

  据了解,事发后保安被开除, 现场记者也没能联系到对方。如今,王女士也已经离职,她终于决定拿出视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王女士已经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时隔七个月,她终于选择发声,将骚扰视频公之于众,希望侵犯自己的男子可以得到应有的惩处。

  在这里我们也呼吁所有的女性 ,一旦遇到被骚扰侵害的情况,不要一味地避让、忍气吞声,要勇敢地站出来,这才是保护自己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

  记者:赵越、丁宁

  相关推荐:熟人作案高达91%!与性侵未成年人行为作战,我们能做些什么?

  还记得电影《熔炉》里的校长吗?他趴在厕所门上的低头一笑成了很多人的“童年阴影”。电影里,施暴者的猥琐和变态令人愤怒;现实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频繁曝光,也不断刷新着大众对“恶魔在人间”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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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恶魔不仅在人间,更在我们身边。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6月18日发布的《性侵害未成年人之熟人作案情况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9年间,海淀法院审理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本院审理的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45%至70.3%。值得注意的是,几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熟人作案占比均在60%以上,最高达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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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些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存在男性未成年被害人,而施害者多为教育机构教职员工、照看未成年的成年亲属等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成年男性,案发地多为学校、杂物间、空教室等隐蔽场所及未成年人居住地,多存在持续时间长、犯罪次数多、案发时间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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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的数据和案例撕开涌流的黑暗,那么,除了愤怒质问、同情无辜,关于向性侵未成年人的“魔鬼”宣战,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防性侵教育不能缺失

  被告人马某某(男,43岁)是某小学保安,被害人小雨(女,8岁)是该校二年级学生。2017年5月中旬,马某某在小学水房内故意把水撒到小雨裤子上,以帮小雨擦拭水渍以及检查她有无烫伤为由,将小雨抱坐在大腿上,对其实施猥亵行为。

  2017年6月某天,马某某得知小雨家中无人,尾随小雨到家,对小雨实施猥亵。同年7月某日,马某某再次尾随小雨到家,对小雨实施奸淫行为。当晚,小雨母亲在为小雨洗澡时发现异常,随即报警,马某某于当日被抓获。

  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禁止被告人马某某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五年。

  法官提示

  马某某在三个月时间内,先后三次性侵小雨,先是猥亵,后奸淫幼女,犯罪手段逐步升级。其罪行之所以能得逞,一方面是利用了其身为学校保安能轻易骗取被害人信任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是利用了年幼被害人不谙世事的特点。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帮助孩子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异常行为必须关注

  被告人邹某某(男,38岁)原为北京市某中学数学老师,被害人王某某(女,17岁)为该校高中学生。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间,邹某某违反教委相关规定,受雇为王某某的家教老师,补课期间,多次趁无人之机对王某某实施猥亵、强奸行为。

  王某某曾多次向父母提出更换家教老师的要求,父母却简单地认为这是王某某逃避学习的借口,未对其异常反应加以重视。2016年12月,王某某以让父母更好地监督学习为由,要求父亲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视频记录下邹某某猥亵王某某的全过程。2017年1月,经王某某父亲报警,邹某某被抓获归案。

  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邹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禁止被告人邹某某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五年。

  法官提示

  被害人因羞于向父母启齿被性侵的遭遇,父母对孩子的异常行为也均未在意。邹某某也正是利用了被害人不敢报案的心理,有恃无恐,长期施暴。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关注子女的身心情况,及时察觉孩子的异常举动并问清原因。如果发现子女遭遇性侵,一定要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对性侵未成年人行为必须敢于亮剑

  被告人陈某某(男,36岁)与被害人小琴(女,9岁)系继父女关系。2017年9月某日,母亲将小琴接到北京,并在继父陈某某居住地附近的学校上学。小琴每周一至周五住校,周末回家和继父、母亲一起生活。小琴的母亲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在外居住,大概每两周回去看望小琴一次。

  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间,陈某某趁小琴的母亲不在,多次将小琴从独住的卧室拉拽到自己的床上实施奸淫行为。小琴因为害怕被陈某某殴打,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母亲。后母亲在与小琴聊天中,无意间得知小琴和陈某某同床睡过,遂再三追问,小琴才哭着将被继父欺负一事告诉母亲。2018年2月,小琴母亲思来想去,最终选择报警,后陈某某被抓获。

  经审理,海淀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官提示

  陈某某与小琴系继父女关系。身份的特殊性给陈某某作案提供了便利。同时,继父身份也给小琴造成精神上的威胁。为维持生计,小琴母亲不得已让女儿与再婚丈夫独处;为维系家庭,在得知小琴被侮辱后踌躇再三,不能迅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女儿。

  在此,提醒每个离异家庭的孩子,不要害怕,任何时候都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提醒每一位单亲妈妈,不要为寻找幸福或者维系家庭忽视孩子的权益,避免让孩子与异性独处;同时,要多关注孩子的生活,在孩子遭受不法侵害时要敢于寻求法律的帮助,给孩子最大的支持。

  孩子是父母最后的底线,

  父母是孩子最后的依靠,

  除了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

  关注、沟通、信任,

  都可能阻隔悲剧的发生。

  愿恶魔远离人间!

  愿天使快乐成长!

  来源:人民法院报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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