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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一轮胎店起火现场浓烟弥漫 原因竟是一盘蚊香引起的

汉中新闻 二三里资讯 2020-08-06 14:23:40
[摘要]勉县三国广场建设银行后路口路极轮胎店内有爆炸声,浓烟弥漫,现场无人员被困。接警后,消防站立即出动两车8人赶赴现场处置。

  8月4日22时23分,勉县消防救援大队接支队指挥中心调度称:勉县三国广场建设银行后路口路极轮胎店内有爆炸声,浓烟弥漫,现场无人员被困。接警后,消防站立即出动两车8人赶赴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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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时26分,指战员到达现场,此时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了解基本情况后,现场指挥员立即制定扑救方案:一组人员对上锁的卷帘门进行破拆,一组人员对屋内存放的煤气罐进行转移,另外一组对火势发起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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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时43分,火势被完全扑灭,22时49分归队。

  事后,经询问报警人和现场勘查得知,起火原因为轮胎店店主在店内点蚊香驱蚊,下班后未熄灭蚊香,粗心大意导致周围堆放的书本等易燃物点燃进而引燃店内堆放的轮胎、润滑油诱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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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来临,蚊虫增多,大多数人会选择用蚊香进行驱蚊,却不知道这小小的蚊香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火灾事故。因蚊香火头很小,很多人误以为不会引起火灾,蚊香主要由粘木粉、木炭粉和药物组成,点燃后只有一个很小的燃烧点,但它能持续燃烧而不熄灭,虽无明火,但却有着不小的安全隐患。在阴燃时,火点最高温度可达700℃—800℃,火点周围1厘米处可达130℃高温,足可将着火点低的蚊帐、棉布、海绵、衣服、纸张等可燃物引燃,酿成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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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县消防提醒您:在家中点蚊香时,一定要把蚊香固定在专用的铁架上,最好把铁架放置在瓷盘或金属器皿内,并且与桌、椅、床、蚊帐等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在风吹动时,把这些可燃物飘移到蚊香头上而引起火灾,如果室内有易燃液体(汽油、酒精等)或可燃气体时,不宜在室内点蚊香。点蚊香时,应该放在不易被人碰倒的地方。

  此外,虽然蚊香的释放物可以杀虫,但如果浓度过高或遇到不合格的蚊香,还可能产生很强的中毒反应,市民最好去大型商场购买。另外,特殊人群像婴幼儿和孕妇使用蚊香要特别小心,婴幼儿最好不要使用蚊香而改用蚊帐。外出时,一定要把蚊香熄灭,以免留下后患。

  来源:汉中日报


来源:二三里资讯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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