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封门堵路、阻挡施工等方式纠集村民、亲属强揽工程。8月8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崔某权等14人分别获刑五年又四个月至一年又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其中崔某权等9人被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4年,梁家滩项目在诸被告所在村进行开发期间,被告人崔某权利用其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职务、影响力及崔某会长期在村中经营沙场的便利条件,纠集其亲属通过投资入股的形式组建了以公司模式运作的经济合作组织。其后,崔某权、崔某会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组织村民封门堵路、阻挡驻地企业施工的方式强揽工程,逐步形成了以崔某权、崔某会、崔某盟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涉案金额近700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社会生产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长安区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崔某权、崔某会、崔某盟、崔某章、冯某东、周某其、卓某党、周某、卓某9人为恶势力集团成员,并依法作出判决。
本报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张天馨 李扬
编辑: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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