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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客户将首付打入其个人微信 咸阳90后销售顾问卷款跑路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0-08-15 07:46:39 编辑:何媛 作者:王斌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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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咸阳女子李云(化名)购买了秦都区世城滨江楼盘一套商品房,交首付时,置业顾问以转账方式多元更易贷款更易获批为由,要求她将19万元转到其私人账户,并开具盖有售楼部财务专用章的票据。

  没想到,8月7日,售楼部称置业顾问失联了,公司并未收到这笔首付,李云提供的收据也是假的,这让她一下懵了。

  据了解,除李云外,咸阳一小伙也被该置业顾问以相同方式骗走6.9万元。

  目前,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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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者

  置业顾问称多方式付款贷款更易批

  要求将剩余19万首付转到私人微信

  去年8月份,李云看中了位于秦皇路的世城滨江楼盘一套142㎡房子。“总价144万,我打算首付64万多,剩下的80万办理商贷。”8月13日,李云告诉华商报记者,从看房开始,一直是该楼盘一名叫王小宏(化名)的置业顾问负责接待她。

  在王小宏一再催促下,今年1月,李云凑够首付款,向售楼部前台刷卡支付部分首付后,又分多笔将剩余19万首付转至王小宏私人微信账号。

  对于为何不一次将钱交给售楼部?李云表示,当时王小宏称,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等不同方式付款,银行会认为购房者收入多元,贷款更容易批下来,“王小宏说他会将钱再转到公司账上,并在几天后确实给我开了收据。”李云当时觉得,自己在售楼部办的购房手续,置业顾问开的收款票据均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便没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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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楼部告知该笔首付未收到

  购房者发现置业顾问已失联

  之后,李云与置业顾问王小宏一直保持电话沟通,但贷款迟迟没动静。7月底,王小宏打电话说,8月底就可以给她放款。但8月7日,售楼部另一个置业顾问打电话说王小宏已离职,李云的房贷业务转由他负责,并问她余下的首付何时交。

  “64万首付我已经交清了呀?我一下懵了,意识到可能被骗了。”李云赶紧联系王小宏核实,但其话始终打不通。8月9日,李云到世城滨江售楼部出具了王小宏开具的收款票据,但售楼部称票据是王小宏伪造,目前他们也联系不上此人。

  李云告诉记者,自己收到的票据都盖有公司公章,预售合同也是在售楼部签的,“作为一个购房者,我不可能看出来置业顾问故意下套。”

  事发后,李云多次要求售楼部返还自己64万元首付款,但对方称已报警,首付款是王小宏收取,与他们无关。

  除了李云,一名姓杨的小伙也遭遇类似诈骗。该小伙告诉记者,自己买了一套世城滨江5号楼90多㎡房子,首付17.8万。今年2月在售楼部办理购房手续时,王小宏以公司POS机损坏刷不了卡,以及付款方式多有助于贷款审批为由,要求他将首付剩余的6.9万元转至其私人支付宝账号,并为他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票据。直到8月7日,售楼部告知他小宏失联,公司账户并未收到这笔6.9万元首付,他才知道被骗了。

  华商报记者从公安秦都分局了解到,经侦大队接到多名受害者报案,目前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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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公司

  事发后立告示提醒购房欺诈

  会尽力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8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秦皇路上的世城滨江售楼部,大厅内设有一副内容为“关于警惕购房过程中欺诈行为的重要提示”的告示牌,其中一项提醒购房者,该公司所有项目严禁现金缴款,购房款需刷卡或转公户形式缴纳。据工作人员介绍,这项告示牌是事发后所立,希望对购房市民进行提醒。

  据该楼盘一位赵姓营销负责人介绍,今年29岁的王小宏是他们公司员工,去年年初到岗后业绩表现尚可。公司也是该销售顾问离职后才知道此事,目前已掌握的被骗客户就李云和小杨两人。

  对于王小宏是否假借公司名义在外诈骗他人,他表示警方还在调查,“我们看过李云出示的票据,发现上面的公章是伪造的,最终结果警方还在鉴定。”

  李云认为,自己是在世城滨江售楼部内签订的合同,置业顾问利用职务之便行骗,这与楼盘内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有关,楼盘应对其员工的行为负责。

  对此,赵姓负责人承认,售楼部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下一步会加强业务培训,在接待客户时交给他们,“目前我们能做到,就是先替客户保留他们所购房子,会尽力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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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

  置业顾问收取房款应视为公司行为

  置业顾问恶意欺诈购房人,楼盘的销售公司是否存在责任?

  对此,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陈辉律师介绍,王小宏作为该楼盘营销公司员工一直在售楼部接待购房者。作为购房者,主观上肯定认为他是该楼盘的授权销售代理,王小宏与销售公司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关系,其收取房款的行为应视为公司行为。

  《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陈辉介绍,王小宏作为营销公司员工,即便存在违规甚至恶意设套诈骗购房者,也是销售公司因自身管理漏洞才让购房者误以为置业顾问有私下收取房款的代理权,销售公司具体责任最终还需以法律认定为准,但售楼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业内人士

  公司监管流程存在漏洞

  销售顾问钻了空子

  对于此事,咸阳一位从事房产策划10余年的秦女士介绍,由于缺乏监管,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卷款潜逃,或者置业顾问假借公司名义,以自己掌握低价房源等诱饵诈骗购房者的事屡见不鲜,但在售楼部内办理购房手续,遭遇置业顾问诈骗,在她看来的确少见。

  秦女士表示,许多销售公司在具体销售对接流程中,都会以多种方式告知客户,签订合同缴纳房款时,不能将房款打入任何个人账户;同时严禁销售人员与客户私下交易,有的销售公司还会要求交款时,置业顾问和主管领导以及财务人员同时到场,就是为了避免交易环节出现漏洞,“发生这样的事,至少说明该销售公司监管流程中存在很大漏洞,才叫销售人员钻了空子,给客户造成巨大损失。”

  她提醒购房者,购房前要看清楼盘是否五证齐全,交易环节尽量走正规渠道,切勿轻信置业顾问个人许诺,看清合同所列条款。 华商报记者 王斌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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