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高交大队西镇中队曝光了3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吸取教训,安全文明行车。
2020年07月31日05时45分,张某某驾驶陕BX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包茂高速西安方向界牌湾隧道南口处,由于自己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到右侧隧道挡墙,造成车辆及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0年08月13日03时31分,刘某某驾驶川FXXXXX厢式货车,行驶至包茂高速西安方向K1003+100米处,由于自己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翻,造成车辆及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0年08月14日08时23分 ,李某某驾驶陕AXXXXX小型轿车行驶到安康方向K987+700米处,由于自己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到中央隔离护栏,造成车辆及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
以上三起单方交通事故由于驾驶员都系好安全带所幸均无人员受伤,但是所有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过程中都存在操作不当,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驾驶员本人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西镇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旦发生车辆故障和交通事故,要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严防二次事故。“生命安全带,不分前后排”,驾驶和乘坐车辆时,都需要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