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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追尾出租车负全责 同行车主也涉嫌危险驾驶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0-08-17 19:03:18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张成龙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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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晚,何某某(男,19岁,车主)驾驶陕F29XXT号小型轿车搭载张某某(男,20岁)等人从城固县到汉中市汉台区某酒吧娱乐。15日凌晨3时许,大量饮酒后的何某某与张某某欲驾车返回城固县,车主何某某放任饮酒后的同伴张某某驾驶车辆,何某某乘坐在副驾驶位,张某某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汉台区天汉大道中段国贸十字时,追尾碰撞前方正在路口等待红灯的出租车,发生致两人受伤和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张某某被事故处理民警现场控制。经鉴定,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4.92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经调查,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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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明知张某饮酒,仍然默许、放任张某某驾车上路行驶,张某某和何某某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于共同犯罪,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和何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某和何某某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严重代价,等待法律的严惩。

  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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