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2日凌晨,底庙中队在旬邑县城阳光大道崔家河路段开展夜查酒驾整治, 1时30分许,一辆仅有前牌的陕A63**83号小型普通客车驶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掉头驶离,执勤民警顿觉有异,驾驶警车跟了上去,拐进路侧一处小巷,再转过弯,民警看到该车竟老老实实停在路边。原来,驾驶员慌不择路,驶入了一条死胡同。一靠近驾驶员姚某,民警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经现场对姚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民警进一步查询得知,姚某还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后经调查,驾驶员姚某从事工程车辆维修工作,当天凌展,姚某和朋友喝酒期间,有人打电话说急需车用配件,他便在自己无证且饮酒的情况下,壮着胆子坐进驾驶室前去送贷。没想到刚开出几百米,就遇到交警检查,为逃避检查,姚某掉头驶离期间,驶入死胡同被查。
因姚某无证且酒后驾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被底庙中队依法合并处以2700元罚款,10日行政拘留。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