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男子打伤猥亵妻子者赔偿20万?官方回应:全面调查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20-08-29 07:54:21 编辑:杨蓓蕾 作者: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针对“男子打伤猥亵妻子者后赔偿20万”一事,8月28日,山东省博兴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当地已成立政法委牵头的调查组,对涉及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相关情况说明在博兴官方移动发布平台智慧博兴上发布。

  随后智慧博兴平台发布消息称,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博兴县高度重视,已成立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调查组,对涉及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同日,博兴县政法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向表示,目前领导仍在开会研究此事。涉事猥亵男子是否是公职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暂无法回复。

  据山东商报此前报道,山东滨州大四女生小郑看到永州猥亵事件最新进展后,想起了发生在自己父母身上的相似案件。2019年6月20日,她母亲被公职人员邵某某当着父亲的面猥亵,父亲打了邵某某两巴掌,踹了邵某某一脚。此后,博兴县公安局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称,邵某某的鉴定意见为轻伤一级。邵某某向小郑父亲索赔20万,最终小郑父亲一共赔偿了邵某某19.5万元。

  中国检察网公布的《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写道,郑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8月30日被博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本案由博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郑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9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0月26日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决定书》称,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6月20日中午,被不起诉人郑某某与被害人邵某某某、刘某某、妻子魏某某在博兴县新城二路博兴县某某路渔人码头酒店吃饭,期间郑某某、邵某某某、刘某某喝了酒。14时许,魏某某开车带上述三人离开,其中刘某某坐副驾驶座、邵某某某坐驾驶座后面、郑某某坐在副驾驶座后面。当车行至博城五路与新城一路某某路某某路交接处时,邵某某某在车内对魏某某实施猥亵,被不起诉人郑某某见状因气愤先是扇了邵某某某两巴掌,随后又用左脚踹了邵某某某右腿。魏某某停车后,被不起诉人郑某某将邵某某某从车上拽下,并踢了其左腿。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邵某某某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前述《决定书》称,2019年6月29日,被不起诉人郑某某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博兴县公安局锦秋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案件经过。同年9月9日,被不起诉人郑某某赔偿被害人邵某某某各类损失19.5万元,邵某某某表示谅解,不再追究郑某某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

  妻子遭猥亵丈夫揍人被拘赔20万 当事人女儿:和解因不愿留下案底

  在一场酒局过后,山东女子魏某遭到邵某猥亵,丈夫郑某出手教训对方致伤,被刑拘10日及赔偿对方19.5万元。有媒体称,猥亵者系公职人员。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后,郑某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地官方找到家人称,邵某系当地交运公司的职工,并非公职人员;且对于邵某的猥亵行为,公安机关也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事发地山东滨州博兴县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针对此事,目前已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调查组调查,有新进展会及时对外发布。

  伤人者赔偿近20万元和解后不被追责

  此事发生于山东滨州博兴县。据郑某女儿提供的博兴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显示,2019年6月20日中午,郑某与邵某、刘某、妻子魏某在博兴县新城某酒店吃饭,其间郑某、邵某、刘某喝了酒。下午14时许,魏某开车带上述三人离开,其中刘某坐副驾驶座、邵某坐驾驶座后面、郑某坐在副驾驶座后面。

\

  博兴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当车行至博城五路与新城一路交界处时,邵某在车内对魏某实施猥亵,郑某见状因气愤先是扇了邵某两巴掌,随后又用左脚踹了邵某右腿。魏某停车后,郑某将邵某从车上拽下,并踢其左腿。后经法医鉴定,邵某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邵某则称,在车上,自己拍魏某的肩膀推荐她去做脸,郑某接着扇了自己额头并用脚踹了自己右脚脚踝和小肚子各一脚,随后郑某让魏某停车把自己从车上拽下来,刘某下车后也骂了自己。

  2019年6月29日,郑某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博兴县公安局锦秋派出所投案,供述了案件经过。同年9月9日,郑某赔偿邵某各类损失19.5万元,邵某表示谅解,不再追究郑某刑事责任。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郑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8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博兴县检察院认为,郑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取得被害人(邵某)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郑某不起诉。该决定书落款为2019年10月31日。

\

  博兴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官方:已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调查

  8月27日,郑某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之所以父母要赔偿取得邵某原谅,是因考虑到自己将来,不愿留下案底。“此事过去一年多,父母也不愿提及”,郑某女儿称,直到最近她看到湖南永州“男学生踹伤猥亵男反被刑拘”案,才在网上发言,“因为这个事儿我一直觉得很不公平。”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邵某系当地交运公司公职人员”,郑某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后,“当地官方找到家人称,邵某系当地交运公司的职工,并非公职人员;且对于邵某的猥亵行为,公安机关也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8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博兴县交通运输集团试图联系邵某,工作人员称“不认识此人”,并挂断了电话。而锦秋派出所对于求证邵某是否被行拘,回应称“不方便透露”。

  博兴县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针对此事,目前已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调查组调查,有新进展会及时对外发布。


来源:澎湃新闻

相关热词搜索: 赔偿 博兴县 决定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