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朋友欢聚,举杯畅饮,本无可厚非。但借酒壮胆,惹事生非,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8月26日,公安临潼分局依法将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魏某、张某刑事拘留。
8月17日晚,魏某(男,34岁,临潼城区人)、张某(男,37岁,临潼区交口街办人)两人相约来到临潼区相桥街道某烧烤店内小聚,数瓶啤酒下肚后,醉意渐浓的他们与邻桌的宋某发生语言冲突。
借着酒劲,魏某和张某将宋某强行拉到了烧烤店的后院内,对宋某进行殴打并通过言语威胁,逼迫宋某下跪道歉。迫无无奈,宋某只好给他们下跪。
待宋某下跪后,觉得还不解气的魏某和张某,又强行将宋某带至魏经营的鱼塘,在鱼塘内,两人使用工具再次对宋某进行威胁,逼迫宋下跪。待宋某下跪后,觉得解了气的他们才让宋某自行离开。
第二天,酒醒后的魏某和张某,意识到了自己醉酒后的行为可能触犯了法律,于是在经过8天艰难的思想斗争后,于8月25日,到公安临潼分局相桥派出所投案自首,向民警如实供述了自己酒后的荒唐行为。
当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将面临刑事处罚后,魏某和张某后悔不已,发誓今后不再喝酒。
目前,魏某和张某因涉嫌非法拘禁已被公安临潼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民警提醒:饮酒要适可而止,千万不要在酒后控制能力下降的情况下,迷迷糊糊地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酒后“犯事”并不在法律“免责”的范畴之列,一旦突破了法律底线,就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