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收购了四只豹纹陆龟的男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
2018年7月,董某某通过转账支付的方式以920元的价格从一微信昵称“此号已封请互删”的网民手中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纹陆龟2只。同年8月,再次以转账方式从彭某某(另案处理)手中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纹陆龟2只,其中一只豹纹陆龟因病死亡,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鉴定,该豹纹陆龟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延安市宝塔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四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董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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