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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报废摩托车获刑四个半月 罚款一万元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20-09-12 08:35:59
[摘要]后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日(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020年06月17日21时05分许,被告人周某某无摩托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车辆号牌为陕EXXXXX白色两轮摩托车(2017年该车辆已报废)XX路XX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长乐中路公园路十字南口时,遇执勤交警。经鉴定周某某血醇浓度为227.95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具有坦白情节,能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拘役四个月十五天。

  后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日(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实际执行即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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