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人社部:10月1日至4日加班可享3倍工资

要闻 西安晚报 2020-09-21 08:11:14
[摘要]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是同一天,加班费是给一份还是给双份?

  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是同一天,加班费是给一份还是给双份?人社部9月19日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10月1日当天,加班费为3倍工资。惦记着6倍工资的员工恐怕是“想多了”。

  上一次国庆和中秋“喜相逢”还是19年前的事情,那个时候中秋节尚未被定为法定节假日。如今中秋节已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两个大日子赶在了同一天,引发了人们关于10月1日加班费是否要翻番的疑惑。

  人社部公布的加班费标准是: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由此可见,虽然10月1日双节当天加班不能拿双份儿加班费,但10月4日这天加班却可享3倍工资,同样执行法定节假日加班待遇,对那些不能休息需要坚守岗位的员工来说,不失为一个好消息。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唐港

相关热词搜索: 人社部 工资 加班

上一篇:坚强乐观打动贵州女子 西安最坚强渐冻人迎娶新娘 下一篇: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搬迁新址 今日起开始新址办公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