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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晟大广场”没有预售许可证就敢卖房 市民直呼“ 胆太大了”

来源:二三里资讯 时间:2020-09-21 11:13:25 编辑:二三里 作者:李琳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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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没有任何地产开发手续的情况下不仅开工建设,满大街散发广告传单,收取广大客户5000—10000不等的订金,还声称年返收益8%以上。”近日,有里友我们不出门 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位于宝鸡市渭滨区汉中路的“晟大广场”未取得相关开发手续以及预售证,却存在大量销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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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里友反映后,9月19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来到汉中路的晟大广场营销中心,发现前来看房者络绎不绝。一位置业顾问把沙盘处从区域规划、开发商实力、项目配套等方面做了个全面介绍。据他讲,自“晟大广场”开售后卖的特别好,许多位置好的商铺都卖出去了。当询问到是否有预售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手续时,该置业顾问说:“现在确实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但其他证书是齐全的,我们可以保证在今年年底就拿到预售许可证,这个我们都可以写到合同里,如果年底拿不到证我们可以全额退款。”

  听闻没有预售许可证,一购房者表示:”胆太大了,这我可不敢买!“随即离开了营销中心。

  但仍有部分看房市民表示,已经知道该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但认为“既然敢写到合同里大不了就退款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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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对外销售吗?"据悉,早在今年的8月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发布了购房提示:位于汉中路,由岐山县岐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晟大广场”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明确告知企业未取得预售证不允许进行销售。

  9月21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了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房产大队,一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晟大广场”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岐山县岐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一家房地产营销公司做营销,7月份他们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安排销售人员发放销售宣传资料,并且收取定金开始售房,房产大队在8月17日就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立案,8月25日发布了通告,9月3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金三万元。”该工作人员表示,交了罚金并不代表今后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可以售房,今后他们还会加大巡查力度,如果发现违法行为还会报请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进一步依法处理。

  该工作人员表示,市民今后发现问题可打举报电话,3335370、3335371。


来源:二三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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