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泾河公安成功破获非法销售药品案 涉案人员获刑五年六个月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田睿 2020-09-27 19:18:31
[摘要]近日,经法院判决,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杨某因非法销售药品获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近日,经法院判决,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杨某因非法销售药品获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9年10月31日,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获取一条线索:辖区杨某非法出售药品,遂立案侦查。经初查掌握,杨某涉嫌通过互联网渠道非法经营“复方地芬诺酯片”。

  民警调查发现,杨某经销的“复方地芬诺酯片”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及慢性肠炎,本身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长期应用时可产生依赖性,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列入管控的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而嫌疑人杨某在既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其它相关证照,又不要求购买者提供处方的情况下,先后将该药品销售至新疆、吉林、山西等地,非法经营数额高达930187.81元,违法获利50000元。

  按照上溯来源、下查销售渠道的侦查思路,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民警赴3省10地市调查取证,认定杨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渠道向他人出售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后将其刑事拘留并移交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今年8月27日,法院判决,杨某因非法销售药品,获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华商报记者 田睿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公安 销售 药品

上一篇:西安七旬老人不到百字的留言 把蔚蓝花城小区业主感动了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