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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房办不了按揭手续 商洛一业主怀疑开发商强收费

来源:二三里资讯 时间:2020-10-21 10:08:38 编辑:二三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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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商洛市民谷先生遇上了一件闹心事儿。去年2月份他在上上洛高新九峯售楼中心首付17余万买了房子,最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时被告知因所持收据不是同一个人无法办理,他找到开发商后,得到的答案却是更名需要另外缴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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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据姓名不一,办不了公积金贷款

  10月2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上上洛高新九峯4号楼下见到了谷先生。据他介绍,当时这套房子是别人退掉的,他交了钱之后,拿到了票据,之后的签合同等等一切都很顺利,就在最近办理公积金时遇到了障碍。

  记者看到谷先生提供的收据显示,姓名确实不是同一人,其中一张上面写着“该客户因个人征信问题无法做银行按揭,更名为谷*,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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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交了钱,她们就给了我这个收据,上面写了这段话,意思就是更改了,而且说之后办其他手续不影响,我也就没在意,谁知道现在是这情况。还有就是我当时买的时候她们也没说更名的话还要交费呀,就感觉这几万块收得不合理,可能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了,业主就只得交钱,感觉就是在变相强收费。”谷先生说道。

  开发商:收取更名费是公司规定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原貌,记者和谷先生一同来到了上上洛高新九峯售楼中心,当时经手业务的置业顾问金女士称,这个票据售楼中心一直都是认的,也陆续为谷先生办理了其他手续,这个名字不一样对于之后办证等也没有任何影响。

  目前的解决办法就是谷先生可以去办理商业贷款,或者先办商业贷款再转公积金。对于记者提出的更名费,金女士称,这是公司的规定,费要按照房屋面积才能知道具体收多少。对于是否在业主买房时告知其更名需要缴纳费用,她没有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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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该售楼中心负责人张女士组织谷先生和置业顾问当面了解情况,对首付款是否进入公司账户一事,怀疑谷先生、置业顾问、上一位退房人之间可能存在私下交易行为,表示待此事调查清楚后再解决其他问题。当记者追问更名费时,该负责人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但对于具体数额没有正面回应。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该楼盘4/5/6/7号楼取得预售证的时间是2019年11月,但谷先生的收据落款时却是2019年2月。“那他这还没有预售证就收了钱,是不是有问题了?”谷先生说道。对此,售楼中心张姓负责人也没有给出具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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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介入调查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商洛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局长鲁建强称,将安排工作过人员联系当事人调查了解收取更名费一事。至于没有取得预售证就收钱售房,调查后若属实,将严肃处理。

  对此,记者咨询了陕西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超。他表示,开发商收取更名费是不合理的,若购房合同是谷先生的名字,只需要把原收据收回重新出具一个与购房合同一致的即可,这些都只需要开发商自己变更就行,不牵扯行政收费的问题,所以开发商收取所谓的更名费是没有依据的。而没有预售证就收取房款自然是违法行为。

  对于此事,华商报-二三里将持续关注。



来源:二三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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