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上路被民警查个正着,近日,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宁中队成功查获一起酒驾行为。
近日,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永宁中队在志丹县河滨路志丹宾馆路段设立执勤点。22时20分许,刘某某驾驶北京牌陕J2***8号小型轿车,从志丹县河滨路停车场出发,行驶至执勤点时,被执勤民警检查发现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器检测,两次结果分别为:77.4mg/100ml、76.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民警对刘某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