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天汉路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当晚11时许,民警在辖区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AXX6D8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可疑,遂上前对其拦截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晕晕乎乎、满身酒气,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为6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该男子神色慌张,并称自己未随身携带任何证件,但在表述过程中又漏洞百出,这让民警更加怀疑此人身份,遂将该男子带到天汉路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公安信息网查询,民警发现驾驶人杨某东于2019年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河南省新密市交警依法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后,违法行为人杨某东被秦汉公安分局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