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西咸新区一男子为讨医药费爬上几十米高的塔吊 钱要到了人被拘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0-11-17 16:38:11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田睿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男子在工地干活时摔伤,因与劳务公司就医院费等问题未协议一致,一气之下爬上几十米高的塔吊,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事后,警方介入协调医药费等问题,现双方已达成共识。

  11月14日下午5时许,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接到一起警情:在秦汉新城某工地内,有一名男子因工伤医药费爬上塔吊不肯下来。

\

  接警后,秦汉公安天汉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到达现场后,男子已经快爬到了塔吊的顶端,身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周围聚集的工友正在试图劝说。民警迅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一边对该男子进行安抚规劝,一边与项目施工方取得联系。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沟通,男子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并缓慢地走下塔吊,被民警带到了安全位置。

  经了解,该男子姓杨,系四川乐至县人,因9月5日在工地干活时不慎脚下一滑从梯子上摔了下来,随即在工友的陪护下去了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骨折的脚。杨某病愈后与其劳务公司协商索赔30000元的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但终究没有达成一致,在协商无果后,杨某一气之下竟想到趁无人注意时悄悄爬上了工地的塔吊,坐在几十米高空上的杨某立即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导致工地无法开展正常施工,停工近两个小时。最终杨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

\

  事后,秦汉公安天汉路派出所民警主动积极对接杨某的劳务公司并为杨某协调医药费等费用,现双方已达成共识。

  在此,警方提醒:解决薪酬、经济等纠纷,应以合法方式进行。在商谈无果后,应向相关劳动监察、法院等部门提请申诉,切不可以用此类过激行为进行讨薪,否则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华商报记者 田睿 通讯员 王泽林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相关热词搜索: 医药费 塔吊 刑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