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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法院回应“女子被虐待致死案重审”:会有公正判决

社会新闻 澎湃新闻 作者:朱雷 薛莎莎 2020-11-17 17:39:44
[摘要]山东德州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怀孕被公婆和丈夫虐待致死,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从轻处罚,家属上诉后,德州中院裁定该案刑事与民事部分均发回重审。据山东商报报道,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张金武称,此案后来由德州中院发回重审,将于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法院开庭。

  山东德州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怀孕被公婆和丈夫虐待致死,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从轻处罚,家属上诉后,德州中院裁定该案刑事与民事部分均发回重审。

  11月17日,禹城市人民法院政治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案子正在审理过程中,即将进行二审,目前还没有做最终判决,“要相信法院和法官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至于网友质疑的一审判决“从轻处罚”的问题,前述工作人员表示还需要和业务部门再次了解。

  据山东商报报道,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张金武称,此案后来由德州中院发回重审,将于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法院开庭。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撤销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发回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7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前述案件中刑事和民事部分均发回重新审判,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一个案子,一起判的。

  此前,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张金武向澎湃新闻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禹城法院认为,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现, 决定从轻处罚;各被告人亲属自愿预交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故决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共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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