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网站披露了《关于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唐延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显示,该营业部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未审慎履行客户资料审核责任。个别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两融业务知识评测表、两融业务开立申请表客户签名笔迹不一致,个别70岁以上客户合格投资者申请表、风险揭示双录投资者意愿确认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款协议书客户签名笔迹不一致,个别客户申请私募资管计划合格投资者资料中其工作单位2019年10月25日提供其收入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单位已于2016年6月注销,不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二十八条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是反洗钱监控处置措施执行不及时。反洗钱管理系统2020年9月16日显示5名客户存在“使用同一IPMAC地址交易”的预警信息,9月18日营业部合规人员排查结论为“经与客户联系,客户确认账户是本人操作”“排除可疑不上报”,通话记录显示与客户通话时间为9月28日,不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对宏信证券唐延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宏信证券前身为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8月经证监会批准由四川省的6家信托投资机构剥离证券资产合并成立。2012年11月,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和兴证券更名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眼查显示,宏信证券的股东包含四川多支国资力量,其中第一大股东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持股60.38%。据宏信证券官网公示,其在全国有近50个营业网点,其中在陕西的营业网点即宏信证券西安唐延路证券营业部,该营业部的成立时间是2015年。
华商报记者 查京京
编辑:报社方正
上一篇:前三季度陕西水果网络零售额实现78.99亿元 同比增长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