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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七项注意事项:学校托幼机构及家长需做好健康防护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20-12-11 21:44:21
[摘要]12月11日晚,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西安市新冠肺炎学校健康指引》,提出七项注意事项,提醒学校、托幼机构及家长做好疫情防控和健康防护。
  12月11日晚,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西安市新冠肺炎学校健康指引》,提出七项注意事项,提醒学校、托幼机构及家长做好疫情防控和健康防护。

  进入冬季,四川成都、内蒙古满洲里、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安徽颍上、新疆喀什等多地陆续出现散发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同时,冬季也是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属于人群密集的地方,出现这些传染病的机会也是比较高,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维持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健康的尤为重要,对全社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健康指引中说,西安市已近300天无新增本土病例,属于低风险区。低风险区的高等学校以及中小学校的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是不需要佩戴口罩的。

  一、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疫情防控的组织和制度建设

  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物资储备、落实校园清洁消毒,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的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加强对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晨午检工作,做好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二、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包括:

  1.佩戴好口罩。咳嗽、打喷嚏的时候用上臂或者纸巾、毛巾遮住口鼻;

  2.做好手卫生,便前便后、咳嗽或打喷嚏之后都要规范洗手;洗手时需要使用皂液,在作用一定时间后,才能起到清除病毒的作用;

  3.尽量避免手触摸眼睛、口鼻等。

  三、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

  教室,宿舍等密闭场所需要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尽量减少到密集场所的活动,如果出现了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应该居家休息,及早就医。

  四、合理安排上下学方式

  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这样的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者校车的时候,应当注意个人防护,戴好口罩,途中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

  五、一日三餐规律饮食

  师生要注意一日三餐的规律性进食,包括主食、蔬果和禽肉蛋的比例要保持3:2:1。

  注意保暖,根据温度适时增加衣物、加强锻炼等。

  六、口罩的佩戴上要注意

  西安市已近300天无新增本土病例,属于低风险区。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

  1.低风险区的高等学校以及中小学校的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是不需要佩戴口罩的;

  2.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等这样的在学校里接触更多人群的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3.托幼机构在园期间,教职员工、老师是需要佩戴口罩,幼儿不建议佩戴口罩。

  七、家长为幼儿做好防护工作

  1.从家长的角度,应该为儿童准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培养儿童的卫生健康意识,保证适量的游戏运动和充足的睡眠是提高机体免疫力非常重要的保证。

  2.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家长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校区。

  3.教会幼儿掌握“六步洗手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文明咳嗽礼仪。

  4.在饮食方面,保证平衡膳食,多喝水,最好不要喝含糖饮料。

  5.如果外出的时候要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多、拥挤或者密闭的场所。

  6.平时,家长也要关注儿童自身的健康,比如是不是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若有症状不要到学校上课,及时就医。

  华商报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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