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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网购涉事进口肉被罚钱 律师:处罚决定于法无据

社会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永华 2020-12-13 06:49:23
[摘要]12日,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了该处罚并道歉;公司撤销辞职要求。

  “武汉居民在网购平台上买个肉还违规了?”

  “居民看到网购平台商品正常上架销售,为何购买后每人罚款200元?”……

  由于网购的进口的同批次冷冻猪小里脊肉经检测呈阳性,湖北黄冈市黄州区24户居民每人被罚款200元。此事引发热议。

  12日,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了该处罚并道歉;公司撤销辞职要求。

  进口冷冻里脊肉检测呈阳性

  网购的24户居民每人罚200元

  据湖北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称,12月8日上午,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武汉市对洪山区昌晶冷链仓储中心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检测时,发现巴西进口冷冻猪小里脊肉1份检测结果呈阳性。黄冈市黄州区24户居民通过美团优选平台网上采购了上述同批次的进口冷冻猪小里脊肉。

  通报称,截至12月9日18时,已采集相关人员样本86份、环境样本122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该区市场监管部门对4户购买未食用的巴西进口冷冻猪小里脊肉封存销毁。

  通报还称,鉴于相关机构和人员违反黄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链食品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四全”要求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通告“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购、储存和销售进口冷冻肉品和海鲜产品”的规定,黄州公安分局已对美团优选黄州区合作方进行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违规网上采购进口食品的24户居民,自费承担核酸检测费用并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通告精神,黄州公安分局对每人罚款200元。

  被处罚居民网上发文:个人信息被公布 公司要求辞职

  黄州区对24户的处罚,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一位被处罚的居民在网络上发文,称网购平台给他一家带来伤害。

  12月11日晚,黄冈购买冷链食品被处罚居民王明(化名)在社交媒体上以“大地苍穹”网名发文称,他以前没有在这个网购平台上买过冷冻食品,这是第一次买。“当时是我老婆在里面买了里脊肉,包装很简单,一个塑料盒,上面有一层保鲜膜,没有什么标签,买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是武汉的还是进口。”

  王明回忆,他于11月21日购买了里脊肉,11月22号就食用了。12月8日晚上,他接到了黄冈防疫中心的电话,让一家四口到自动提货点。

  王明提到,相关人员要求每人交180元,“一家四口七八百块,家里还有个80多岁的老人,我们要糊口,就靠我们两个人打工,这钱我出不起。”于是,王明写了一个证明款未付的欠条,之后做了核酸检测,检测结果24户均为阴性。

  但做了核酸的第二天,王明一家接触了有毒病菌的肉这个消息,被公布到孩子幼儿园和王明单位,“最后搞到学校打电话过来,村里的人见了我们像见了鬼一样,我和我老婆是同一个单位的,单位打电话叫我夫妻俩写辞职报告,这对我们伤害很大。”

  相关单位撤销处罚

  工作单位已撤销辞职要求

  罚款通报发出后,有网友质疑此类事件的处罚逻辑:若是进口冷链食品确有传播病毒风险,为何不全网下架进口冷链食品?居民网购正常销售的商品何来“私自网购”一说?

  12月12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黄州区居民网购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后续处置情况的通报》称:10月28日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第27号通告中对个人所作行政处罚,包括200元罚款,由原行政处罚机关予以撤销。将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确保进口冷链食品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对接触涉疫冷链食品相关人员实行免费核酸检测,并落实好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对24名居民处理不当深表歉意,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落款单位是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王明12日表示,当天上午24户居民相继收到退回的200元罚款,他和家人也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道歉。针对因居家隔离被任职单位要求辞职一事,他表示,其工作单位已撤销辞职要求,承诺隔离期满后可以正常返工。

  从被罚款、被要求辞职,到撤销罚款、撤销辞职要求,舆情发酵下的走势扭转,值得深思。这其中,“罚钱”和“被辞”并不是关键,罚得合不合法、辞职要求合不合规才是关键。

  当处罚决定无法可依、无规可循,被舆情纠偏时,暴露出的,不仅仅是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管理方式的简单粗暴,更是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的淡薄。

  律师说法

  处罚决定于法无据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在仓储中心被检测出呈阳性的里脊肉流向电商平台,黄州公安分局及防疫部门应当查找源头,对美团优选黄州区合作方进行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具有其合理性。但是,对于网上采购进口食品的24户居民予以罚款200元,于法无据。

  赵良善认为,尽管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通告规定“自10月29日起,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购、储存和销售进口冷冻肉品和海鲜产品”,但该通知仅是地方行政命令,不是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等。目前,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而且该通知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规定的“对于冷链食品进口,只要提供消毒证明的就能上市销售”内容相悖。地方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采取“一刀切”、禁止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做法也不妥。“采购”一般指经营者的购买行为,个人行为是“消费”或“购买”,而处罚24户所依据的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通告规定,用词是“采购”,从这一点上讲,处罚居民也是不合法的。所幸,原行政处罚机关已经撤销了对24户居民的处罚。 华商报记者 王永华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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