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咸阳兴平交警大队西吴中队在辖区河堤路开展巡查,期间一辆面包车在辅道行驶被民警发现,拦截后检查,该驾驶员声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且车内有酒味,随后民警带回单位做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且驾驶证为吊销状态,5年来至今已经是第4次酒驾被查处。批评教育后民警对其作出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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