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办完后,他算是真正拥有了自己在西安的房子。
36岁的史先生是河南人,2019年年底,他在西安城北凤城九路一小区看中一套房子,随后通过一家名为“西安长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中介公司购买这套二手房,和中介、房东签订了协议后,他当即转了15万元定金,并支付4万多元中介费。
今年6月,网签时,史先生支付给中介4成购房款6以及契税、评估费等,共70万元左右。但61.5万元购房款一直没有打到监管账户。中介的解释是,资金紧张,把购房款挪用,承诺解决可一直没解决。
11月23日上午,该中介公司一负责人说,的确是挪用了史先生的购房款,随后又说房款在公司的账户上,公司账户被冻结了,暂时取不出来。
当日,华商全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引发多方关注。
随后,该中介公司的积极帮助史先生处置此事,并将名下房产进行变现,12月7日上午,中介将61.5万元房款打到了监管账户。华商报全媒体也跟进报道了此事。
12月24日,中介、史先生以及房东三人一起前往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预计新的产权证在下周就能拿到。
“真的特别感谢《华商报》的持续报道和关注。”25日,史先生说。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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