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业主可以私自在家里安装加压泵,影响别人家正常供暖?”家住曲江林语小区的王女士对此十分不解,认为这是一种偷热行为。
王女士说,自己住在5号楼16楼,小区是第二年供暖,第一年暖气挺好,家里有二十五六度,很暖和,结果今年突然不行了,经常十八九度,有时候就20度多一点,家人觉得不习惯。多次向物业反映,物业人员也来户内查看过,但没什么效果。后来听说16楼有一户人安装了加压泵,结果就发现这户人家的出水温度比自家高得多,王女士认为这就是自己家里冷的原因,她表示也有同楼的人反映暖气不行,应该是安装压力泵后破坏了整栋楼的热力平衡。但是,物业一直没有采取措施,说人家在自家里安装的设施,物业也没有办法。“我们是一梯四户的房子,一户没有入住,另一户因为上一年度供暖不达标没有交暖气费,就剩下我们两户。”王女士认为,邻居使用加压泵就是导致自家暖气不热的主要原因,她曾经在业主群内@过该户业主,但没有得到回应,有一次要求进去看看也被拒绝了。“这个冬天太冷,经常有寒潮,家里这个温度真是令人不满意。”王女士希望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解决。
1月5日,华商报联系到该物业,据介绍,小区有900多户,本来是暖气片,大约八成业主都改成了地暖,都是自己安装的,材料多少和技术水平不一,而且因为户型楼层的问题,不可能每一家度数都是一样的。物业对供暖十分重视,每年供暖前都会逐户开阀调试,确实发现有个别住户担心家里暖气不行私自安装了加压泵,都通知其不要使用,因为可能会影响别人家的正常供暖。这个采暖季小区整体供暖情况不错,基本上都达到市政供暖标准温度。随后,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已经和楼管确认,1月4日下午在楼管当面的情况下,5号楼16层安装加压泵的业主已经拆除了自己家的加压泵,物业拍照作为证据,不允许以后再使用。
根据规定,用户不能擅自安装管道泵,个人面临处罚500-2000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用户不得有下列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管道中的热水、蒸汽;
(二)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等;
(三)擅自改动、破坏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或者开启锁闭阀;
(四)擅自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五)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与用热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由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华商报记者 李琳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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