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0时许,因于某某的哥哥涉嫌贩卖文物被灞桥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执行逮捕,于某某为发泄其心里不满,多次采取微信语音和打电话对民警实施辱骂、威胁、恐吓,严重干扰了民警的工作和正常生活。
事发后,分局治安、法制、督察大队及时介入,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全程跟踪督导,依法对其行为进行查处。1月8日灞桥分局治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对涉嫌寻衅滋事的于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宁静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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