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1月17日,澄城县公安局通报一起编造散布疫情防控谣言案件。全文内容如下:
2021年1月16日14时45分,网民王某以玩笑取乐为目的,假冒“澄城县人民政府”名义,编辑“自2021年1月18号至2月28号起,我县实施全封闭管理”的虚假信息,通过微信发送他人后在网上迅速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王某的上述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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