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云棋路北段荔城东苑小区前,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柴某将车停放在路边,开车门下车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来往车辆,突开车门将道路内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在地,致使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受伤。经调查,柴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柴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开车门时应注意观察前后方是否有来车或行人!疏忽大意将给您带来无尽的悔恨。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视频来源:陕西交警总队融媒体中心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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