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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购买进口冷链食品 莫忘扫码实名登记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婧 2021-02-09 19:47:45
[摘要]针对近期国内一些地区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情况,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让很多消费者疑虑难消,对进口冷链食品避而...

  针对近期国内一些地区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情况,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让很多消费者疑虑难消,对进口冷链食品避而远之。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配合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措施,理性消费进口冷链食品。

  陕西在强化源头管控、流通管控、监管执法、全面消杀、核酸检测、消费引导等方面都出台了操作性强的举措。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陕冷链”进行登记赋码,落实“无码不许流转,无码不许销售”的防控政策。从进口冷链食品入关开始,每批产品流转信息都会严格登记,每个环节都落实检测和消杀,所有信息由“陕冷链”系统实时掌握,确保全程可追溯,让进口冷链食品消费安全可控。

  建议消费者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购买时先行扫描商品上的“陕冷链”追溯码,查看该商品的电子追溯信息和检测证明,不买没有赋“陕冷链”二维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时应避免徒手接触食品,采用一次性手套或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进行挑选,采购后及时对外包装及接触部位进行清洗消毒。建议不要代购境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高风险境外区域的冷链食品。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实名销售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产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陕冷链”电子追溯码。在购买时,消费者应配合出示“陕西健康码”供经营者扫码采集购买人信息,自动将购买记录信息上传至“陕冷链”,主动落实实名销售制。

  烹调食用冷链食品时,应做到烧熟煮透。烧熟煮透的一般原则是煮沸后再保持10~15分钟;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食品,应在安全的温度(冷食5℃以下,熟食60℃以上)下保存,如放置冰箱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自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在陕西省内,无“陕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生产经营。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或无“陕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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