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西安自5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最低工资1950元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肖琳 2021-02-26 18:48:21
[摘要]2月26日,西安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对西安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2月26日,西安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对西安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执行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00元提高到19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从18元提高到19元。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执行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700元提高到18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提高到18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华商报记者 肖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工资标准 调整 最低工资

上一篇: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欢乐闹元宵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下一篇:西安丽舍春天小区不到一月爆管三次 上万居民吃水难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