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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小学生今日开学 教育“惩戒新规”正式实施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耿艳红 2021-03-01 07:00:10
[摘要]3月1日是西安市中小学春季开学的日子。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为迎接新学期,学校、老师和学生都卯足了劲儿。

  3月1日是西安市中小学春季开学的日子。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为迎接新学期,学校、老师和学生都卯足了劲儿。

  2月27日、28日,西安大部分中小学按原计划组织学生分批次报名,并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收取健康监测台账、离校人员信息台账等。另外,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落实测温、1米线等防疫措施。

  莲湖区沣惠路小学校长曹彩育对华商报记者说:“我们已联系专业消杀公司,对教室、办公室、走廊、厕所、图书馆等区域进行全面细致喷雾消毒。另外又针对校园里饮水机、空调、楼梯扶手、教室课桌椅等都进行了擦拭消毒。27日,我校不同年级的学生分批次报名、上交健康监测台账、寒假作业、领取新课本,开学的一切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高新八小二年级六班的钟鲁琪说:“每次开学前,我的心情可复杂啦,既想在家,又想回学校和同学们一起玩儿。”问她最想什么时,她考虑再三说:“老师、同学,我可想死你们了!”

  钟鲁琪说,寒假期间,她每天按照和妈妈一起制定的计划,完成学校的寒假作业,同时完成60道口算题、英语口语听力练习以及练习20分钟的钢笔字。“说真的,把作业分解到每天完成,感觉作业没那么多。”钟鲁琪说她舍不得寒假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可以和父母共读。

  说起开学,钟鲁琪的爸爸很开心但又不好意思表现出来。“道理家长都懂!”他笑着说,“尤其我们是二胎家庭,老二才满周岁,老大一放假,孩子妈妈很辛苦,要照料两个的饮食起居,还要监督老大学习,一开学,大人就‘解放’了。”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保安全

  西安市场监管部门

  检查校园周边饮食安全

  3月1日是春季开学的日子,西安市市场监管系统提前行动做好监管,保障学校周边饮食安全。

  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与食用农产品监管科督促辖区所有学校自查并进行集中消杀。要求学校食堂自查《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学校食堂如使用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持有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和环境核酸检测证明等。

  2月24日至3月23日,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安全岗位制度落实情况等。

  2月27日,市场监管港务浐灞分局新筑市场监管所对辖区1所小学、1家小饭桌、6所幼儿园食堂及1家校外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着重对食材溯源、人员健康、用具消杀、“三防”设施等进行检查;检查校园周边的食品流通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五毛”劣质小食品等。 华商报记者 李婧

  保畅通

  西安交警

  多举措缓解交通拥堵

  为缓解开学季高峰大流量,有效改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出行环境,西安交警采取“门前严查严管、门口校家警联合守护、校内安全宣传”,全力维护开学季街面交通秩序保持稳中向好。

  为应对开学后的晚高峰,西安交警提前对接各相关部门与辖区学校,在易堵路段增加警力投放,要求民警校园门前“早”上岗。并根据当前形势,增设周末学生返校9:00-11:00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岗,并按照警力要求、科学布设固定岗、铁骑巡查岗、汽车巡逻岗,采取守点与巡逻相结合的模式,最大强力整治超载超速、乱停乱放等重点交通违法,严查超员面包车、不按审核路线行驶校车、非法营运两三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打击“黑校车”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教育惩戒新规今起实施

  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禁止?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于3月1日起实施。规则中所称的教育惩戒,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规则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校、教师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七类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

  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据央视

  专家@全体老师

  把握教育惩戒七大原则

  效果才最好

  2月27日,西安市经开第四小学“名校+”教育联合体特邀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陕西师范大学国家级培训项目培训专家、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首批入选专家张成武为联合体全体老师做了《规则》专题培训。就老师们关心的教育惩戒的基本原则,张成武总结了七条。

  第一条:法治思维原则

  老师们应做到“决策讲求法律依据,过程遵循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考虑法律后果”。比如《规则》给了老师自由裁量权——“选择适当措施”就是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只要学生认识到错误,不仅不能再惩戒,对学生的反省还要鼓励、肯定或表扬,否则会引起权力的滥用和家长的投诉。

  张成武提醒学校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生处分时,应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组织听证。

  曾有老师在没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把批评学生的录音发给了家长,引起家长不满。张成武指出,老师惩戒的程序不对,老师应提前告知家长、学生,最好在家长在场的情况下,对孩子批评教育。如果征得家长和学生同意,老师录音、录像就没问题。

  第二条:依法治教原则

  制定本校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能作为教育惩戒的依据。

  第三条:惩戒措施与过错程度相适应原则

  《规则》规定,老师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当场实施教育惩戒后,可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意思说老师可以不告诉家长,老师灵活把握”。

  “如何认定较重和严重教育惩戒?我觉得《规则》过于笼统,不好操作。”张成武建议对违反校规校纪较重情节的认定,学校可参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条款,并结合学校实际确定。

  第四条:特定管理原则,即风险防范原则

  “我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规则》第11条,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这条本身没有问题,但老师在把学生带离教室或教学现场时,不能忽视教室的其他学生,其他学生的管理不能出现空档,否则出了问题学校有责任。”

  第五条: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原则

  老师可以批评训导,但不能伤害、侮辱学生,凡是让学生感受到肉体上疼痛的行为都属于体罚。

  第六条:程序正当原则

  首先,由教师判断学生违规违纪情节的轻重程度,一般教育惩戒的,可由教师当场实施,且可以事后根据情况告知家长;实施《规则》规定的较重教育惩戒,教师应当报告学校,由学校决定实施,且学校应及时告知家长;实施《规则》规定的严重教育惩戒,只能由学校实施,且必须事先告知家长。

  第七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原则

  《规则》明确,学校应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育惩戒是教师的职务行为,教师正常履职产生的纠纷和法律后果应由学校承担。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即使因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与家长产生纠纷,也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正当渠道解决。 华商报记者 耿艳红

  老师们怎么说——

  要在保护学生和维护师道间找到平衡点

  ■经开四小马静老师:老师不能把教育惩戒当成工具,而是要有更多的教育智慧。

  ■经开四小耿喆老师:作为老师,要在保护学生和维护师道尊严之间找到平衡点,《规则》实施后,老师应多一些温度和智慧。

  ■陕西师范大学奥林匹克花园学校校长李鸿:学校要求老师会用《规则》,坚持适度,不要滥用教育惩戒,学校本身都有校规校纪,遇到违反校纪校规的人和事,老师要敢管。

  ■教育专家、西安交大韩城学校总校长刘鹏:开学后组织老师认真学习,将通过学生处分听证会、家校合作帮教小组等多种创新举措,真正落实《规则》;惩戒不是目的,帮助学生成长才是初衷。

  华商报记者 耿艳红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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