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筹建“西安记忆”展览项目。该项目作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旨在展示中共西安地方组织百年来的辉煌历程,反映百年来西安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巨变和人民奋斗的伟大成就。建成后将成为我市开展“四史”教育、爱国教育、培育时代新人的示范基地,体验红色文化、感受城市记忆的重要展馆,是我市文旅融合发展的新地标。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展览内容,丰富藏品类型,经研究,“西安记忆”项目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在党的领导下以及百年来中共西安地方组织的建立、发展、壮大以及引领全市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等不同时期的文献资料、珍贵照片图片、音视频、实物及文物等,特此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一)文献类资料
1.涉及西安党史的重要文件、文字材料、讲话、题词、留言、签名、电报、书信、布告、图表,资料汇编、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报纸、刊物、档案、民谣、诗词歌赋和未刊文稿,革命遗址遗迹资料;
2.西安党史的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的人物故事和口述材料;
3.反映西安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西安特色的重大事件的专题资料,反映西安市单位或系统发展历史和创业史、部门史的文献资料等。
(二)图片、音视频
1.能够反映西安市100年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发展成就的图片及音视频材料;
2.西安市110年来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照片、图片及音视频材料;
3.反映西安市城市变迁、居民生活变化的图片及音视频材料。
(三)实物、文物
1.征集党在西安市100年以来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等时期的重要文物实物。包括地图、牌匾、宣传品、旗帜、会标;武器刀具、医疗器械、支前用具、战利品、慰问品、服装;重要的军事活动和工农业生产生活所用的设备、用具、用品或模型;
2.西安市110年以来有关重要人物的有历史价值的个人遗物(如军服、肩章、臂章,立功奖状、证书,有重要历史价值的生活、生产用品,字画、手稿等);
3.能够反映党领导下西安市伟大建设成就的文物、实物,如西安知名商品及商标、西安生产的生活、工业用品、各类手工制品、艺术类产品等;
4.能够反映西安市民生活变化的生活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征集要求
(一)保证实物、文物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提供人所提供的史料、文物必须是未被任何单位征集过的史料、文物。
(三)征集到的资料需经“西安记忆”项目专家小组鉴定,确认其真实性及可用于本项目展览或收藏后,方可进入具体征集流程。
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二)以捐赠方式为主。
(三)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的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补偿。
联系方式
“西安记忆”项目内容征集组联系电话:029-87655087
联系人:张策(13991970780)
闫欣垚(15529607101)
联系邮箱:xajyzlzj@126.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汇新路15号,曲江国际会议中心“西安记忆”项目内容征集组
“西安记忆”项目内容征集组
2021年3月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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