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康检察消息,日前,白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起“村赖”犯罪案件,该案中刘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重婚罪等多个罪名。经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刘某某平时玩弄土火枪,虽按要求上缴了一支,但案发后发现其暗底里还私藏了一支,附近村民因此也产生怯意。多年前,刘某某带同组有夫之妇外出务工并同居生活,且不听亲友劝阻、无视镇村警告。被告人刘某某享受五保待遇多年,生活本无问题,但一直向镇村提出为其非法同居的女人办低保的不合理诉求,且听不进不能办理的解释。三年前其患胃癌等疾病,因及时手术治疗,康复效果较好,但刘某某自认为活不了几年,为达到解决自己不当诉求的目的,公然两次在安置楼前点燃液化气罐威逼镇村干部,导致安置楼几十户居民连夜撤离,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刘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时,注重征求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会意见,充分考虑被害居民的合法愿望,及时对刘某某依法批准逮捕,并通过看守所规范管理、学习引导,检察官、警官、值班律师对其进行法治教育。
通过该案的办理,有效打击了“村赖”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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