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综合新闻 > 正文

陕西:收费公共体育设施拟在法定节假日免费开放

综合新闻 西安晚报 2021-04-01 07:18:52
[摘要]同时,修订草案还新增了学校体育章节,包括学校体育活动、体育考试、评估监测和学生运动技能等内容。

  3月31日,《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分组审议。修订草案新增了学校体育章节。

  据悉,我省是全国较早制定全民健身地方性法规的省份之一。2007年颁布实施《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以来,全省公共体育设施量质齐升,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实现全覆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相较于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需求,《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能与之相适应。

  在规范健身活动方面,修订草案新增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赛事评选、特色健身活动等条款,通过立法的形式把陕西近年来一些好的工作做法固定下来,更好促进陕西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有序运行、健康持续发展。

  在完善健身设施方面,修订草案厘清了没有管理单位和受赠的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主体;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保障、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管理要求、开放时间和住宅区体育设施建设要求等内容,使其与上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持一致。修订草案规定,收费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免费向社会开放。

  在完善服务保障方面,修订草案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由每五年一次调整为日常性开展;新增政府购买体育服务内容,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新增体医融合内容,助力健康陕西建设;新增各级相关部门对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监督、指导等内容,确保其有力有序开展。

  同时,修订草案还新增了学校体育章节,包括学校体育活动、体育考试、评估监测和学生运动技能等内容。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胡泽鹏

相关热词搜索: 节假日 开放 体育设施

上一篇:陕西省药监局“学用结合” 推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