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称,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货币金银、国库、征信管理规定,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420.8万元。
同时,长安银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总经理、曲江新区支行行长、未央区支行行长、临潼区支行行长、信贷管理部总经理、信贷管理部工作人员等7名相关责任人,因对该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该行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合计处罚23.2亿元。
除了此次被连开8张罚单之外,今年以来,长安银行已经吃了12张罚单,此前累计的处罚金额达29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长安银行在年初经历了较大人事变动。1月19日,陕西省政府网站通知显示,同意张全明为长安银行董事长人选;赵永军不再担任长安银行董事长、董事职务。
2020年11月,长安银行原董事长赵永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7月31日,长安银行在西安市开业,注册资本金56.41亿元。长安银行下辖10家分行、14家直属支行,开业网点240家,遍布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长安银行发起并控股设立陕西省内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省内外设立4家村镇银行。
截至2020年12月末,长安银行资产总额达316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845亿元,较年初增加308亿元、增长20.06%。各项存款余额2,345.10亿元,较年初增加311.5亿元、增长15.32%。净资产184.8亿元,较年初增加20亿元、增长12.14%。
华商报记者 查京京
编辑:报社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