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出租车司机刘先生送乘客到渭南大荔,4月6日凌晨从渭南北收费站下高速时被收取557元通行费。返回时提出异议,收费站承认多收将申请退费,但时至4月15日还未退。
刘先生说,4月5日晚,有乘客要去大荔,他便驾车经高速公路前往,4月6日凌晨0时后赶到渭南北收费站。“当时说高速通行费是557元,我就觉得奇怪,咋这么多?”刘先生着急赶路,付钱后就离开了。
刘先生返回时,在渭南北收费站再次询问,经查询,收费工作人员证实确实多收了300多元。
当天上午,刘先生还接到了渭南北收费站工作人员的电话,表示退费有一个过程,让刘先生耐心等待。“但这都过了快10天了,我还没有收到退还的费用。”刘先生说。
4月14日下午,渭南北收费站值班负责人表示,经估算确实有问题,当时已给刘先生进行解释,并按照程序申请退费。一般退费需要5个工作日,刘先生的情况当时已经上报。
4月15日,该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经过查询,刘先生应付207元,实收557元,多收取了350元,因业务较多所以还未退,预计最晚下周就会退还多收的费用。 华商报记者 杨托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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