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中,交付货物一方履行完交付义务却没收到货款时,会选择起诉对方,但近日西安市未央法院却审理了一起欠付货款方主动要求对方起诉自己的案件。
被告贺某经营着十二家餐饮店,并与原告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合作,由该公司向其供应蔬菜。2020年受疫情影响,餐饮店倒闭,双方之间的合作也就此终结。经结算对账,贺某欠付货款9万余元,后陆续支付了8600元,仍欠付8万余元,原告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贺某支付剩余货款。
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被告表示将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并主动提出约定时间来法院调解。
“被告现在经营遇到困难,虽然承诺还款,但我还是有点不放心,是他主动提出来法院解决的……”在讲述起诉的经过时,原告说。
“我们合作了很多年,现在确实是资金周转不开,但我知道诚信的重要性,我会想方设法还清欠款的。我提议去法院解决,也是想让原告放心,因为法院的调解书不仅对原告是个保障,对我也是一种督促,我们都相信法院……”被告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1年内付清欠款。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周莹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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