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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铺设钢板屡屡“肇事” 宝鸡一女子骑车经过摔骨折

宝鸡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21-05-14 07:08:32
[摘要]“路面铺的钢板是罪魁祸首,要不我媳妇也不会摔倒受伤!”宝鸡市民贾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讲述他爱人孙女士遇到的糟心事。

“路面铺的钢板是罪魁祸首,要不我媳妇也不会摔倒受伤!”宝鸡市民贾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讲述他爱人孙女士遇到的糟心事。

市民骑车过钢板区域摔骨折

4月18日,孙女士骑车从宝鸡市渭滨区均利广场北街东西巷经过时,摔了一跤。“我爱人刚骑到钢板区域就摔倒了。”贾先生告诉记者,钢板铺设在这一路段已经有很长时间了,这一跤可摔得不轻,上医院一检查,居然是粉碎性骨折。

“花了钱,人还受着罪,我越想越气。”贾先生说,爱人住院到目前已经花费了三万多元,他听在附近商铺的人说,他爱人不是第一个在那摔倒的了。“这事我认为在路上铺设钢板的单位也有责任。”事发后贾先生找过施工方、建设方,但都没个处理结果。

钢板周围没有设立警示标志

5月12日上午,根据贾先生所说,记者来到这一路段核实情况。只见两块钢板铺设在均利广场北街东西巷,大约十余米长。其中一块钢板的边缘已经翘起,有车经过就发出哐当哐当的声响。钢板周围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或提示牌。

记者观察了约10分钟,发现几乎所有骑自行车或电动车的人走到这里,都会不约而同地减慢车速。

这些钢板究竟是谁设的呢?一位在附近商铺上班的师傅称,大概两年前均利广场后门这里盖大楼,工程车进出频繁,这可能是施工方为保护路基所设。一商铺老板告诉记者,他经常看到有人在此摔倒。“送外卖的、骑自行车的看到钢板一刹车,就有摔倒的。”

律师:施工方应承担伤者赔偿责任

随后记者联系到施工方陕西方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事情他们知道,至于如何处理他也不清楚。

之后,记者联系到渭滨区住建局。“之前我们就把几家叫到一起调解过,这个事还在处理之中。”一工作人员表示,道路上本身就有不少下水井盖,来往行人不是很安全,施工方正式开始施工后,考虑到不损伤路面同时也为了行人安全,就铺设了这两块钢板,铺设钢板是合理的,“下一步还会约相关人员到现场看,进一步处理。”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施工方为保护路面铺设钢板后,应尽到管理职责,未及时发现其中一块钢板的边缘已经翘起,而且未在钢板处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施工方需向伤者孙女士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赵良善建议孙女士与施工方友好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孙女士可诉诸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李琳 文/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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