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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两人亲生女儿提出赔偿 被告一分钱都不愿给

社会新闻 扬子晚报 2021-05-14 14:25:32
[摘要]5月14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杭州杀妻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月14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杭州杀妻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参加了庭审旁听,12时47分庭审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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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次庭审共分为两个部分,刑事和民事部分分别审理。在刑事部分审理中,检方在起诉书中称,被告许国利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庭审中,许国利基本认可了起诉书中的作案经过,但他对作案工具的购买是否是为了杀妻这个问题,做了翻供。他说所有的作案工作都是家中之前就有的,之前对公安机关的供述有添油加醋的成分,以为这样能够减轻处罚。

  在12时14分开始的民事诉讼中,原告出庭的有被害人大女儿张丽(化名)和许国利与被害人共同孕育的小女儿许某某的代理律师。

  张丽提出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抚养费共计1131692元,而小女儿的代理律师提出1583153.5元赔偿。代理律师向被告许国利提问“现在是否对导致其家破人亡的行为感到后悔时”,他表示,“后悔”两字已无法表达现在的心情,但也只能说后悔。许国利当庭表示,对于张丽提出的赔偿,能满足的都满足,而对于亲生女儿许某某提出的赔偿不愿意支付。“一分都不愿意给,虽然她13岁了,但我觉得这不是她的本意。”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黎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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