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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5月20日起 西安驾培机构不允许代收考试费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21-05-21 16:21:32
[摘要]从5月20日起,西安市所有驾培机构只允许收取学员的培训费,不得收取考试费,不得代缴考试费,必须由学员自行在“交12123”平台上缴纳考试费。

  初学驾照的市民注意了,从5月20日起,西安市所有驾培机构只允许收取学员的培训费,不得收取考试费,不得代缴考试费,必须由学员自行在“交12123”平台上缴纳考试费。

  近日,西安市驾培机构管理部门向全市驾培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各驾培机构严格遵守《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市物发[2015]8号)规定和要求,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学时制的要求,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收费,应当标明机构名称、培训类别、培训范围以及培训科目(教学项目)、培训学时、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培训说明、行业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及监制字样等有关情况。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新。

  特别要求全市各驾培机构,从5月20日起只允许收取学员的培训费,不得收取考试费,不得代缴考试费,必须由学员自行在“交管12123”平台上缴纳考试费。如存在收取或代缴考试费行为的,管理部门将暂停驾培机构培训业务,同时抄告公安考试部门暂停其初学驾驶员受理和考试业务。

  华商报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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